天津市政府
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,原日伪天津特别市政府由国民政府接管,1945年10月国民党天津市政府成立,直隶国民政府行政院领导,是天津市地方行政领导机构。天津市政府其职能是掌管天津市各方面工作。1949年1月天津解放后,天津市政府由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。
该全宗档案共7千余卷,起止时间为1945年至1949年。档案主要内容如下:
国民党中央政府及天津市政府颁发各种法规;市政会议、市参议会议记录;政府工作计划、施政报告;各局机关关于办理接收敌伪产业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报告;市政府组织原则;各局机关成立、启用印信、任免就职、机构变动文件;防共委员会组织大纲、“反共”抵御防守政策、实施细则;推行新经济政策、紧急经济措施文件材料;有关土地、交通、市政建设等管理规则;处理汉奸案件条例;各机关团体呈报抗战损失情况表;有关劳工归国文件材料等。